服装〔2023〕32号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
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
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功能现代化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推动学院教学改革和建设,规范教学管理工作,全面提高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》《教育部高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》,集团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(修订)》的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院本科教育工作会议、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要求,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咨询、审议、监督和指导等工作。
第三条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工作中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,坚持“以本为本”,推进“四个回归”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在坚持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对学院的教学建设、教学改革、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四条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组成:
(一)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由不低于5人的单数组成,设主任委员1人,一般由经理(或主持工作的副经理)担任;副主任委员1人,由分管教学副经理担任。委员由长期从事教学工作,经验丰富、责任心强,能从全局出发,全面考虑院教学工作,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担任,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政府、行业、企事业用人单位和其他合作方人员加入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由经理聘任。成员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备案。
(二)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,可以连任。
(三)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如未履行委员职责,一个自然年内从不参与教指委活动和相关会议的,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的,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可以中止其聘任,由公司党政班子推荐其他人选,并报请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改聘。
(四)教学秘书为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秘书。
第三章 工作职责
第五条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:
(一)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学院行政在教学工作方面的审议、咨询、监督机构,在集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工作,具体落实、实施集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。
(二)研讨公司教学工作规划,审议公司有关教学发展和改革的重大决策或重要制度,指导制定实施方案。
(三)指导公司的学科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团队队伍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,推动公司成立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。
(四)根据国家对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、规格的有关要求,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,对本教学单位的学科专业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,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。
(五)接受公司委托的其他公司产品指导工作,对公司产品工作提出建议,实施监督和参与决策。
第四章 工作制度
第六条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应注意收集国内外教学改革信息、资料、研究国内外教学思想,教学动态,反映教学情况和意见,努力推动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。
第七条 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制度,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,讨论、研究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。
第八条 需要由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议决的事项,须有不少于2/3组成人员出席会议,并经出席会议全体成员充分酝酿讨论后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,由出席会议成员4/5及以上表决同意方可认为通过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九条 公司为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和必要条件。
第十条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,履行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。
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、修改权属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。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